新華網(wǎng)昆明9月12日電 (記者何春好)針對網(wǎng)絡上曝光的云南易門縣公安局副局長呂坤酒后駕駛公車肇事逃逸事件,記者11日晚了解到,,呂坤已被免職,,并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被處以2200元罰款、記24分,。
近期,,網(wǎng)絡上有人發(fā)帖稱,云南省玉溪市易門縣一輛警用車撞倒一名60多歲的老人,,但駕駛員并未下車查看,,駕車揚長而去。網(wǎng)帖透露,,該駕駛員為易門縣公安局副局長呂坤,,并系酒后肇事。
記者從易門縣公安局了解到,,據(jù)調查,,8月29日21時許,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呂坤晚飯飲酒后駕駛牌照為云OF0308的警用內勤牌照轎車,,在易門縣城與一輛電動車發(fā)生擦碰,,導致電動車上的兩名駕乘人員倒地,呂坤隨后駕駛轎車駛離現(xiàn)場,。
接到群眾報案后,,易門縣公安局連夜成立案件調查組開展調查。經(jīng)法醫(yī)鑒定,,電動車上的2人局部軟組織挫傷,,未達到輕微傷。經(jīng)抽取呂坤血液檢測,,酒精含量為70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易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法定程序調查后,,認定呂坤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行為,,對此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據(jù)介紹,易門縣公安局根據(jù)公安部“五條禁令”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對其予以辭退,。
8月30日下午,中共易門縣委研究后決定:免去呂坤易門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易門縣公安局副局長,、龍泉派出所所長、龍泉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9月10日,,縣交警大隊對呂坤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100元的處罰。同時,,對其肇事逃逸的行為記12分,,處以罰款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