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增發(fā),、股權轉讓,凡有業(yè)務往來,,都要分一杯羹,;包養(yǎng)多名情婦,,所得賄賂款1000余萬元用在情婦身上;自以為有“牢不可破”的“圈子”,,卻被昔日“哥們兒”搶著檢舉揭發(fā)……
云南錫業(yè)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從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成為云南十大企業(yè)集團掌舵人,又急速淪為貪腐案中的階下囚,,其“墜落曲線”令人扼腕,,也應為世人警示。
配股增發(fā),、股權收購
凡有業(yè)務往來就要分一杯羹
從云錫集團研究所副所長,、集團副總經理,到云南省政府副秘書長,,再到云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雷毅46歲即晉升為正廳級領導,,實屬不易,。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貪欲像打開的潘多拉盒子,,一發(fā)不可收拾。
云錫集團的配股增發(fā),、股權收購和轉讓,、礦山勞務承包、房地產開發(fā)等業(yè)務,,凡是與云錫集團有業(yè)務往來的,,他都要分一杯羹。雷毅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收受楊某,、李某某等14人賄賂,,人民幣共計2910余萬元。
雷毅交代說,,第一次受賄時,,自己也心跳,感到害怕,,睡不著覺,。可是,,當他收受幾次賄賂后,,就由緊張轉為欣然笑納了。此后,,雷毅開始不擇對象地瘋狂斂財,,只要送上門的一律照收。
2012年,,云南省紀委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曾經找雷毅談話核實相關情況,雷毅沒有收斂,,沒有進行反思,,更沒有積極向組織坦白交代,而是認為在查其他人,,絕對不會查到自己身上,。在調查期間,雷毅繼續(xù)大肆收受不義之財,,向某證券公司楊某索要100萬元人民幣。
云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說,,雷毅剛任云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時,也曾懷有一腔熱情為企業(yè)謀發(fā)展,。但在清理礦山勞務承包過程中,,他發(fā)現其中存在巨大利益,一些礦老板因此一夜暴富,。雷毅的世界觀,、人生觀開始發(fā)生偏移,認為這些人是靠著自己這棵大樹發(fā)財的,,自己應該從中分一杯羹,。
國家干部變身“花花公子”
賄賂款1000余萬元用在情婦身上
燈紅酒綠、聲色犬馬、貪圖享樂,,這本應是花花公子,、紈绔子弟所為,而有了“權”與“錢”的雷毅,,完全不顧共產黨員的紀律和國家干部的身份,,甚至完全喪失了一個普通人應有的行為準則和道德底線,生活腐化,、道德敗壞,,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據云南省紀委介紹,雷毅擔任云錫股份公司副總期間,,在北京某酒吧認識了侯某某并與其發(fā)生兩性關系,,不久后包養(yǎng)了侯某某并讓其來昆明居住。擔任云錫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后,,雷毅變本加厲,先后包養(yǎng)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出資為她們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購車買房,。在其所貪得巨額賄賂款中,有1000余萬元人民幣用在了情婦身上,。除此之外,,雷毅還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與一些女明星,、女模特發(fā)生和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
為了顯示自己的“地位”、“身份”,,雷毅視黨紀國法為兒戲,,違規(guī)購買、使用一輛價格為279.8萬元人民幣的“奔馳S600”轎車和一輛價格為118萬元人民幣的“路虎發(fā)現者4”越野車,。
自以為手段高明,,行為隱秘
卻被昔日“哥們兒”搶著檢舉揭發(fā)
在瘋狂斂財的過程中,為逃避黨紀國法的懲處,,雷毅可謂“用心良苦”,,如讓他人代收、只收現金和第三方銀行卡、及時轉移贓款等,。
他自認為手段高明,,行為隱秘,反調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某收取一筆830萬元的賄賂款時,雷毅讓另一行賄人楊某前往收取,,并讓楊某分多次交給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幣賄賂款后,雷毅讓其弟雷某以辦公司的名義將該款存于境外賬戶,。雷毅還多次讓其弟雷某采用辦公司,、投資股權、購買房產等方式轉移贓款,。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咨詢,尋找逃避法律懲處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規(guī)避手法都是枉費心機。更為可笑的是,,在雷毅出事后,,昔日前呼后擁講哥們兒義氣的“座上賓”搶著檢舉揭發(fā)他。
權力是腐敗行為發(fā)生的先決條件,。據云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雷毅集企業(yè)黨務、決策權于一身,,大權獨攬,,作風霸道,聽不進其他人的不同意見,,經常在董事會上強行推動自己的決策,。
而正是這種一人決策的強行推動,培養(yǎng)出其貪,、腐的土壤,提供其“隱秘”的便利,。大權獨攬,,卻使其深陷囹圄;作風霸道,,讓其“奮不顧身”投進自己親手編織的“鐵籬笆”,。
雷毅的悲劇再一次發(fā)出警示,權力必須關進制度的籠子。只有做到這一條,,雷毅式的悲劇才不會再上演,。
文/王研 楊大慶